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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公告
发布时间: 2018-05-29 16:20:42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

西南大学、教育立法研究基地(教育部政策法规司-西南大学共建)

博士后研究人员招聘公告

 

教育立法研究基地(教育部政策法规司-西南大学共建)创建于2017年。西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、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张新民教授担任基地主任。现有专、兼职研究人员30余名,其中博士生导师5名。基地以法学院为主要建设依托单位,联合教育学部、心理学部、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、法律事务部、重庆公孝律师事务所等单位,整合优势学科资源,组建了一支结构合理、科研实力雄厚的研究团队。基地依托有教育学、“治理学”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,法学、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,法律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;设有4个研究所:(1)学前教育立法研究所;(2)网络教育立法研究所;(3)家庭教育立法研究所;(4)法治教育研究所。基地的创建目标为:教育政策立法高端智库、教育立法理论研究高地、法治教育高级人才培养培训基地。

因发展需要,根据《西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西校〔2017〕377号)要求,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5名。

一、应聘条件
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身体健康,能够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;

2.原则上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,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
3.具备法学或教育学学科背景。

二、薪资待遇

1.全职博士后薪酬待遇分为100万元、60万元、30万元,由基本工资、生活补贴、科研补贴和绩效津贴四部分构成。达到I类出站条件的学校给予100万元,达到II类出站条件的学校给予60万元,达到III类出站条件的学校给予30万元。

2.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,学校按月发放基本工资(2300元/月)、生活补贴(4700元/月)和科研补贴(1000元/月),出站时发放绩效津贴。绩效津贴=出站条件对应的薪酬-学校发放的(基本工资+生活补贴+科研补贴)。

3.全职博士后享受西南大学在职人员同比例的社会保险。

4.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子女可按规定入学入托。

5.全职博士后达到I类、II类出站条件者,通过学校师资选留程序优先留校工作,并按照引进人才类型享受相关待遇。

三、应聘方式

应聘者请阅读《西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西校〔2017〕377号)和《西南大学博士后进站程序及说明》,填写《西南大学博士后进站申请表》【前述材料均可在西南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、下载】,与个人简历、研究计划及能够证明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材料一并发送至zhangxm@swu.edu.cnxhzhao@swu.edu.cn。相关事宜可咨询:赵老师,18696797899.

 

教育立法研究基地(教育部政策法规司-西南大学共建)

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